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自纠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市开展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自纠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的目的是保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
二、检查对象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是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市按照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30%予以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时是否满足《高企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落实情况;
3. 高新技术企业存在更名、注销、搬迁等情况,是否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 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是否满足《高企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四、检查方式
1.由金沙app下载大厅、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组成自查自纠联合检查组,拟定抽查企业名单,金沙app下载大厅牵头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名单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查。联合检查组对企业反馈的自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材料。
2.近3年我市高企税收减免政策落地情况,由市税务局负责,并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并报送金沙app下载大厅汇总。
五、有关要求
1.请被抽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4)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填报附件1中的表1至表6,并于10月19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金沙app下载大厅高新科(鹏程大厦政府综合楼913),文件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ddskjjgxk@163.com。逾期不报的企业金沙app下载大厅将提交省科技厅高企认定办处理。
2.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10月22日下班前送交金沙app下载大厅,邮箱ddskjjgxk@163.com,金沙app下载大厅负责汇总形成《丹东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关 沐 金沙app下载大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2122172
王玲玲、潘 峰 市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2854356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金沙app下载大厅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