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共同做好数字经济统计检测试点工作的函》(丹统协调办字【2021】1号)的文件要求,为摸清我市三产数字经济底数,研究探索数字经济认定、调查、核算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试点工作,现配合市统计局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单位筛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高新技术企业对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附件1)中大类代码为“01-04”标准,如符合请符合上述标准,请于10月25日17点前,将《数字经济相关企业信息》(附件2)的表格发送至邮箱1091835480@qq.com。
二、联系方式
1.金沙app下载大厅 王骞正 0415-2122172
2.丹东市统计局 李国、王晓荣 2173266、21736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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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